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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
水文地质边界条件
边界条件是渗流区边界所处的条件,用以表示水头H(或渗流量q)在渗流区边界上所应满足的条件,也就是渗流区内水流与其周围环境相互制约的关系。
(1)第一类边界条件(Dirichlet条件)
如果在某一部分边界(设为Sl或Γ1)上,各点在每一时刻的水头都是已知的,则这部分边界就称为第一类边界或给定水头的边界,给定水头边界不一定就是定水头边界。可以作为第一类边界条件来处理的情况:
①河流或湖泊切割含水层,两者有直接水力联系时,这部分边界就可以作为第一类边界处理。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不要随意把某段边界确定为定水头边界,以免造成很大误差。
③排泄地下水的溢出带,冲沟或排水渠的边界也可近似看作给定水头边界。
(2)第二类边界条件(Neumam条件)
当知道某一部分边界(设为S2或Γ2)单位面积(二维空间为单位宽度)上流入(流出时用负值)的流量q时,称为第二类边界或给定流量的边界。常见的这类边界条件:
①隔水边界(流线,分水岭)
③补给或排泄地下水的河渠边界上,如已知补给量。
(3)第三类边界条件
某边界上H和H+αH=βn又称混合边界条件,α,β为已知函数。边界为弱透水层(渗透系数为K1,厚度或宽度为m1)浸润曲线的边界条件:H K=qnc2当浸润曲线下降时,从浸润曲线边界流入渗流区的单位面积流量q为:H*q=cosθt式中,为给水度,θ为浸润曲线外法线与铅垂线间的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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