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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
矿区水文地质勘察的目的、任务
GB 12719一91《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对水文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为: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间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水文地质勘察是研究水文地质条件的主要手段,是详细程度不同的水文地质调查的总称。它包括水文地质测绘、勘探、试验和观测工作。水文地质勘察的总目的,是为了查明地下水的形成、分布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对地下水资源作出水量与水质评价,从而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水文地质依据。不论从事任何一项水文地质勘察工作都应该有明确的目的性,因为目的决定任务。
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是运用各种不同的测绘、勘探、试验、观测方法,经过一定的勘察程序去查明基本的水文地质条件和解决专门性的水文地质问题。例如对矿山的水文地质勘察任务来讲,除了查明地下水的形成、分布规律和补给、径流、排泄这些基本的水文地质条件外,应着重研究矿山开采、排水条件下,开采技术条件的论证,为经济合理地开发利用、地下水患防治、环境地质间题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
GB 12719一91《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对勘查工作的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是: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 :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普查阶段是区域性小比例尺带有战略意义的工作。一般不要求解决专门性的水文地质问题,主要是查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如各类含水层的赋存条件与分布规律、地下水的水质、水量以及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等条件。在普查、详查阶段通常要进行1:50000~1:10000万比例尺的水文地质测绘工作,比例尺的选择应根据任务要求的深度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普查、详查阶段所有地质钻孔均要求做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与水文地质编录工作。
勘探阶段 :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价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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