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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
水文地质测绘中关于水位的观测
包括初见水位、提钻后与下钻前水位、终孔后稳定水位。
初见水位是钻孔中开始出现的水位。
回次水位观测
(3)水位深度大于100米时,可以酌情处理。(终孔稳定水位可利用物探测井确定)
(4)停钻时间较长,应每2小时观测一次水位,水位基本稳定后,可改为每四小时观测一次,直到重新钻进。
(5)水位测量工具的深度记号要清楚准确,便于读数。单位用米,读至小数点后二位。
稳定或近似稳定水位观测
(2)稳定(静止)水位 终孔后要进行稳定水位观,按《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观测时间,开始一般可按1、2、2、3、3、4、5、7、8、10、15分钟间隔观测,以后每隔30分钟观测一次,直到稳定。
(3)近似稳定水位观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停止观测。
A 每小时观测一次,连续三次水位无变化;
B 水位呈单一方向变化,每小时水位差不超过5厘米,且已连续观测三小时;
C 水位呈锯齿状变化,每小时水位差不超过10厘米,且已连续观测三小时;
D 虽达不到上述要求,位总观测时间已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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