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评估

军队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一、有关军队参加抢险救灾的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对军队在参加抢险救灾中担负的任务也作了明确规定。
 
  二、军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是国内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担负着解救受困群众、保护重要目标安全、运送救援物资、疫病防治、抢修道路、灾后重建等任务。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了《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中央军委颁发了《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人民解放军组建了抗洪抢险应急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核生化应急救援队、空中紧急运输服务队、交通应急抢险队、海上应急搜救队、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医疗防疫救援队8支国家级应急专业力量,兵力规模约5万人。2009年以来,军队和武警部队累计出动近百万人次,组织民兵预备役450.6万人次,动用车辆机械35方台次,飞机、直升机162架次,参加抗洪、抗震、抗旱、抗台风和森林灭火等抢险救灾行动,转移安置受灾群众450万人次。
 
  2010年4月,青海玉树地区发生里氏7.1级地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共出动15843人,组织民兵预备役2773人,解救被压埋群众1564人,诊治伤员8万余人次。2010年人汛以来,军队和武警部队投入大量兵力抗洪抢险,共投入兵力38.3万人次,组织民兵预备役.81.5万人次,车辆装备2.8万台次,舟艇1.4万艘次,分别在各省市投入抗洪抢险,共转移安置群众149.6万人次,运送物资5万吨,疏通道路2544千米,挖掘土石方128万立方米,加固堤坝905千米(以上数据截至2010年7月29日18时)。
 
  在历次重大抢险救灾行动中,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都发挥了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三、军队参与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了军地灾害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使军队在第一时间能接到灾情通报,这为郓k迅速按预案启动机制,调动部队,展开救援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军队和武警部队加强了应急指挥机构的建设。例如,总参应急办公室增加了编制,充实了人员,强化了应急的职责任务。
 
  三是加强了军地联动机制建设。与国务院以及省、市各级政府、多个部门有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有的建立了重大事项协调行动制度,有的在方案计划层面进行了有效的衔接。
 
  四是加强了应急专业力量建设。2009年1月5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下发了《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规划》,明确了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力量规模和措施要求,依托军队建立了规模5万人的8支国家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求当年底全部形成应急救援能力。五是加强应急法规的制度建设。即将出台的《军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规定》,对军队执行包括抢险救灾在内的各类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指挥原则、内容、程序、要求进行了全面规范。六是加强了救灾装备物资的应急保障建设。七是加强了非战争军事行动政治工作建设。以上这些建设应当说大大提高了部队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能力,特别是通过研制、引进等途径为部队特别是应急专业救灾部队配备的先进救灾装备器材,提高了部队的科技救灾能力o总体来说,从汶川救灾经验的总结上,部队加强了全方位的救灾制度、能力建设。目前部队救灾更快速,救灾更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