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钻井

地热钻井设计的基本原则

  钻井设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钻井设计的两部分应按SY/T 533的规定进行。
 
  (2)地质设计应明确提出设计依据、钻探目的、设计井深、目的层、完井层位及原则,完井方法、取资料要求、井身质量、油层套管尺寸及强度要求、阻流环位置及固井水泥上返高度等要求。水平位移要求严的直井,要考虑钻井的难度和钻井综合成本。
 
  (3)地质设计应为钻井工程设计提供全井地层孔隙压力梯度曲线、破裂压力梯度曲线、邻区邻井资料、试油压力资料、设计地层、油气水及岩性矿物、物性、设计地质剖面、地层倾角及故障提示等资料。新区探井应按科学打探井技术规定,提供五种必需的地质图件(设计井所在区域的构造及地理位置图、主要目的层的局部构造井位图、过井“十字”地震时间剖面图、过井地质解释横剖面图、设计柱状剖面图),开发井应提供区块压力高线图及500m井距以内注水井位图和注水压力曲线图。
 
  (4)调整井地质设计依据是上级批准的油田开发实施方案,钻井区块的地质构造,区块内已完成井的各种地质、钻井资料,区块井位设计等。甲方地质部门应为钻井工程区块设计提供调整井区块地质设计,为单井设计提供地层分层内容,地质要求,设计井与邻近油、水井地下压力动态数据资料,设计井位示意图,地下复杂情况,故障提示等。调整井地质设计分层误差应控制在10m以内。
 
  (5)调整井应采用集中打井,分片停注溢流的原则,调整井开钻前,区块内的注水井应根据井口压力,提前若干天(一般为10~30天)采取注水井停注和放溢流、油井转抽降压等具体措施,以降低区块内地层压力,为钻井安全施工,确保固井质量、保护油气层产能,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6)钻井工程设计必须以地质为依据,并且要有利于取全取准各项地质、工程资料;要有利于开发油气层,保护油气层,充分发挥每个产层的生产能力;要保证油气井井眼轨迹符合勘探开发的要求;油水井完井质量满足油田各种作业的要求,保证油气井长期开采的需要;要充分体现采用本地区和国内外钻井先进技术,保证安全、优质、快速钻井,实现最佳的技术经济效益。
 
  (7)钻井工程设计应根据地质设计的钻探深度和工程施工的最大负荷,合理地选择钻机装备,选用的钻机负荷不得超过钻机最大额定负荷能力的80%。
 
  (8)钻井工程设计应根据地质设计提供的地层孔隙压力梯度曲线及地层破裂压力梯度曲线或邻井试油压力资料、设计钻井液密度、水泥浆密度和套管程序。对设计钻探多套压力层系的探井,应采用多层套管程序,以利保护油气层、钻杆中途测试和安全钻井。
 
  (9)调整井钻井液密度应根据钻井区块所在采油厂(站)提供的地层压力进行设计。 目的层地层压力高于地层原始压力时,钻井液密度设计应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①根据采油厂提供的注水地层压力,设计注水井附近或注水井之间新钻井的钻井液密度;
 
  ②根据采油厂提供的采油井的井下静压,设计采油井附近或采油井之间新钻调整井的钻井液密度;
 
  ③根据采油厂提供的采油井和注水井的静压,设计采油和注水井之间新钻调整井的钻井液密度;
 
  ④根据采油厂提供的套管断裂注水井的静压,设计套管断裂地区新钻调整井的钻井液密度。
 
  当目的层地层压力低于原始地层压力时,应以裸眼井段最高地层压力梯度设计钻井液的密度。
 
  调整井钻井液的密度附加值,可根据各油田所钻区块统计资料实际值附加或经验公式附加。
 
  (10)调整井钻井设计应考虑新钻井的套管防断、防挤毁问题。
 
  (11)探井应开展随钻压力监测。如dc指数压力监测等方法。若随钻压力监测值与地质设计提供的地层孔隙压力梯度不符,应以随钻压力监测值及时调整钻井液密度。但应报地质设计审批部门备案。
 
  (12)在探井钻井设计中,应根据工程需要,设计一定数量的工程取心。
 
  (13)钻井要按设计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对地貌条件困难或钻前工程耗资较大的地区,应尽量采用定向井、丛式井技术设计。对井斜严重的地区用一般的方法控制井斜困难时,应利用地层自然造斜规律,移动地面井位,采用“中靶上环”的方法,使井底位置达到地质设计要求。
 
  (14)费用预算和施工进度计划应建立在本地区切实可靠的定额基础上。每隔二至三年要对定额指标进行修订与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