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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地热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地热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支持地热开发利用-平博·PINNACLE中国热能


平博·PINNACLE中国热能获悉,为加快推进我省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联合省有关厅局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地热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从三个方面对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宣布我国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


地热能作为一种绿色低碳、可循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高效、稳定安全等特点。加大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地热能产业发展,对增加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和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地热能开发利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

(二)《国家能源局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关工作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3号);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财政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445号);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意见》(建村〔2021〕45号);

(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2〕14号);

(六)《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22〕24号);

(七)《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能源发〔2022〕15号);

(八)《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地热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黔能源发〔2021〕5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5个章节、14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加快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推动地热能在不同利用方式、不同应用场景中应用,并明确了2025年和2030年发展目标。


(二)重点任务。共4条:一是构建地热能产业发展新格局。围绕城市功能区、城镇集中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推动全省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企业。加快引进优强能源央企和国内外先进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培育本土企业参与省内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加快形成完整的地热能勘查开发利用上、中、下游产业链体系。三是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在地热能资源满足条件下,新建、改建、扩建等建筑优先使用地源热泵系统供暖制冷试点示范。加大推进在不同利用方式、不同应用场景的重点项目建设。四是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重点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鼓励采用污水源、中水源和工业水源(工厂余热热泵系统,合理取用地表水源热泵系统,积极探索中深层地热能水热型)系统多元梯级综合利用,鼓励推广“地热能+”多能互补开发模式。


(三)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共3条:一是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县(市、区、特区)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的备案和登记管理。二是加强项目监测监管。建立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和后期评估制度,确保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地热能清洁开发和永续利用。三是加强项目信息化管理。依托全省大数据资源优势,推动大数据地热能勘查开发项目信息化管理中的应用。明确能源、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相关职责。


(四)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共3条:一是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全省不同类型地热能资源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及运行监测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技术指南和技术要求,科学指导全省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二是强化财政金融支持。通过省级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支持地热供暖(制冷)示范项目实施,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引领全省地热能产业发展。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以学科领军人才为核心、科研骨干为主体、专业人才和科研辅助人员相配套的人才队伍。


(五)组织保障措施。共4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地热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机制(省地热能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地热能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地热能产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能源发展规划等各层级规划的深度融合,推动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任务落实。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州)要制定具体推进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进度安排,把握时间节点,认真谋划地热能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和政策举措。三是明确职责分工。明确能源、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城市供热、水利和生态环境等部门职责分工。四是强化督促指导。省能源局牵头会同有关方面,不定期对各市(州)推进地热能产业发展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完善激励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