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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湖北荆门:支持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发展

湖北荆门:支持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发展-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平博·PINNACLE中国热能


平博·PINNACLE中国热能地热能开发利用2022年7月19日,荆门市住建局发布《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全市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时应选择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其他新建建筑合理选用太阳能和空气能热水系统。鼓励选择应用能源站光伏屋顶发电太阳能路灯工程等,支持太阳能地热能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多元化、规模化应用发展。


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筑技术体系从“四节一环保”向“五大性能”转变,鼓励开展绿色建筑集中连片示范建设,规模化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一批引领性、标志性绿色建筑,实现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建设漳河新区与莫愁湖新区两个省级生态示范城区。到十四五末,全市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70%以上。

 

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全市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时应选择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其他新建建筑合理选用太阳能和空气能热水系统。鼓励选择应用能源站光伏屋顶发电、太阳能路灯工程等,支持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多元化、规模化应用发展。

 

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力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以更换节能门窗、修缮屋面保温、增设外遮阳、改造室外场地、雨水中水利用、更换节能灯具和节水器具等适宜技术,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将集中组织绿色改造与居民分户自行改造相结合,探索适宜的改造模式和技术路线。完善公共建筑能效监测平台,加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以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为重点,对既有高能耗公共建筑实施绿色改造。

 

地热资源是可以再生的绿色能源,可以在各个区域广泛应用 , 是建筑设计中使建筑物达到 “节能 、 环保” 的有效手段之一 ,地热可以助力建筑节能减排

 

据悉,湖北省地热资源总量为2.56×1017KJ,相当于标准煤875050.2×104T;地热资源可开采热量约为4.99×1016KJ,相当于标准煤170291.436×104T。目前,湖北省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热量为321.39×1010KJ/a。其中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较好的地区有咸宁市赤壁市、嘉鱼县等11个市县,共开发利用热量299.05×1010KJ/a,占全省总开发利用热量的93%。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向主要是旅游疗养、养殖种植,其次为地热供暖、工业利用、科学实验等。

 

湖北省极具地热资源开采潜力的有英山县南汤河、芭茅街,房县温泉寺,罗田县汤河、界河,兴山县南阳湘坪盐水河,钟祥市长寿、客店,荆门市十里牌以及江汉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