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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热资源开发利用
地质旅游的开发及其知识产权保护
地质旅游资源作为自然旅游资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其独特的特点。面对世界范围内兴起的旅游热以及人们对旅游资源进行的大力开发,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对地质旅游资源开发时,必须按照地质旅游资源的自然规律进行开发利用,否则,一旦造成了对地质旅游资源的破坏,后果将无法挽回,给人类留下的将是永久的缺憾。
旅游业被称为“无污染工业”,已被世界各国所重视,对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的研究已逐步走向深入,但是,对地质旅游资源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根据地质旅游资源的性质和成因特点对地质旅游资源的分类进行了尝试,并对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方法进行了初步探讨。
1 地质旅游资源的类型
地质旅游资源种类繁多,目前尚无统一的分类。国家旅游局资源开发司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所作的“中国旅游资源普查分类”(1992),以及楚义芳对中国观赏性旅游地的综合指数评估中对旅游资源的分类(1992)都把地质旅游资源作为自然旅游资源来处理。
李京森等以旅游价值为基础,以地质特点为依据对中国的地质旅游资源进行了分类,开辟了地质旅游资源专题研究之先河。
1.1 地层型地质旅游资源
地层型地质旅游资源是指由典型的天然标准地质剖面或意义重大的天然地质剖面所呈现的旅游景观资源,如山东省张夏地区的寒武系地质剖面就是其中之一。山东省张夏地区的寒武系地层发育较全,研究较为详细,是我国华北地区寒武系地层划分和对比的标准,具有较大的科学意义和旅游开发价值。再如河南省西峡地区的白垩系地层剖面,因其中含有大量的恐龙蛋化石及其它生物化石,对于揭开恐龙灭绝之谜和地质时期生物演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河南省西峡地区白垩系地层剖面具有重大的科研价值,是科考旅游的圣地,是全世界地质学家仰慕的宝地。
1.2 遗迹型地质旅游资源
遗迹型地质旅游资源是指古生物遗体及古生物活动遗迹所形成的地质旅游资源,如河南省西峡地区恐龙蛋及恐龙骨骼化石遗迹。该处最早发现于1974年,河南省地矿厅地质调查四队(当时的河南省地质局地质十二队)工作人员在浙川滔河马家沟和西峡盆地发现了恐龙蛋化石,当时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但到了1993年,由于恐龙蛋被盗挖十分猖獗,引起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才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所重视。通过近几年科研工作者的刻苦研究,人们才认识到恐龙及恐龙蛋化石的科学价值,引发了世界范围的“恐龙热”,西峡盆地也受到世人的关注,西峡也成为第三十届国际地质大会野外地质考察的主要路线之一。西峡盆地为什么受到这样的重视,其意义在于:①繁盛于中生代的恐龙到中生代末突然灭绝,至今未解恐龙灭绝之谜,恐龙骨骼化石和恐龙蛋化石成为揭开恐龙灭绝之谜最重要的实物资料;②对于研究生物界的演化甚至地球的演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③为全人类提供了珍贵的旅游资源。据查,西峡盆地的恐龙蛋化石分布区面积达926km2,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是全人类共同的珍贵遗产和财富。
1.3 岩浆型地质旅游资源
岩浆型地质旅游资源主要是由岩浆活动所形成的地质旅游资源,具体包括两类:一是火山景观,如我国黑龙江的五大连池、四川的峨眉山和日本的富士山都是有名的火山景观旅游区;二是岩体景观,如我国的黄山,为一巨大的花岗岩岩基,出露面积达到107km2。经同位素测定距今约14300万年,相当于燕山运动的晚期。岩浆活动还形成了温泉,给旅游区增添了活力。
1.4 构造型地质旅游资源
构造型地质旅游资源是由构造运动所形成的地质旅游资源,具体包括:构造运动形成的遗迹(如篙山南坡篙阳运动遗迹和少林寺西山的少林运动遗迹),构造运动形成的地貌景观,具体的有断层形成的裂谷及峡谷(如东非大裂谷)、断层形成的陡崖(如太行山山前大断裂)、断层形成的河谷(如德国的莱茵河谷)、悬河(如黄河开封段)、断层形成的湖泊、断层形成的带状泉水和溺谷等等。
1.5 地下水型地质旅游资源
2 地质旅游的意义
2.1 地质旅游的扶贫功能
地质旅游与其他旅游产品一样,可以在国家的扶贫政策和举措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我国众多的矿产资源分布在旅游资源蕴藏丰富的地区,与贫困地区有很大的重合性。例如我国南方成片发育的岩溶地貌的地区,人口约1.5亿之多。岩溶地区具有独特空间意义,它既有丰富水力、矿产和景观3大优势,又是集“老、少、边、山、穷”于一体的典型区域。我国大多数矽卡岩型多金属矿产产于上述地区,除了铁、铜、铅、锌、汞、锑等金属外,还有许多准宝石级的矽卡岩矿物,如石榴子石、绿柱石、黄玉、电气石、水晶等,过去常把这些矽卡岩矿物当成废石抛弃。其实他们都是宝贵的岩石矿物资源,是贫困山民的一笔财富,可以利用其加工成玉石工艺品和观赏石,制成旅游商品或特色纪念品。希望有远见的矿山经营者利用现有的部分矿山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同时,开发周围的山水风光,发展成矿山风光旅游景区,藉此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吸引发达地区的人们前来旅游消费,促使贫困地区的民众和地方财政脱贫致富。
2.2 地质旅游可以延长矿区寿命
国家为建设一个矿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设交通、生产、生活设备。矿产是不可再生资源,一个矿山的矿石储量再丰富,也有一天会被采光。资源一旦枯竭,所有的设施功能也就结束,矿山从此衰落,多么可惜。如果从现在开始,各级领导者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多角度拓展思路,有计划地将部分矿产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观赏性的地质体其价值远远超过矿石本身的价值)。旅游资源是不会轻易消亡的,可以长期反复使用,只要有足够的可观赏的内容,加上不断的维护、拓展、创新和优良服务,纵然矿石采光了,矿区的寿命还是可以延续下去。由于矿区前期建设的各项功能比较齐全,部分转化为旅游功能时,又具有投资少、建设周期短和见效快的优势。
2.3 地质旅游具有和谐社会的功能
由于历史的原因,矿产部门自恃矿产是国家财产,开矿是国家行为,当地政府和群众应无条件支持。而当地群众,尤其是贫困山民则认为,矿产部门在自家门口开矿,自己应该得到经济上、物质上的补偿。所以明里提出要求,暗里有所行动,为此双方发生矛盾,大小摩擦时有发生。如果当地政府与矿产部门合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共同策划,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发矿山风光旅游产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利益,就可以既不影响开矿主业,又增加一条生财之路,还为当地经济增添新的内容,带旺地方经济,解决部分山民就业,改善群众生活。共同的利益必然密切双方的关系,也实现社区和谐久安。
2.4 地质旅游具有普及地学知识的功能
地质旅游也是一种文化旅游。地学的神奇奥妙可以激发旅游者,尤其是青少年探索大自然神秘魔力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旅游者每参加一次地质旅游,每到一处,目睹一切瑰丽的自然风光、地貌组合、闪光的矿石、千姿百态的奇石,心里总会在问,是什么力量创造如此的大千世界,也总希望探个究竟。其实这种种自然景象都可以用地学加以解释。遗憾的是,许多景区的导游在介绍景物时,往往就景论景。无话可说时,便无中生有地编造神话,且这个神话还可以千篇一律地套用到类似的不同景区。随着游客品位的提高,游客对旅游的深度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旅游组织者应该承当传播科学知识的责任,用地学的知识解释景物的成因,满足游客乐中求知的高层次要求。因此,每一个地质旅游景区,便成为普及地学知识最生动、最直观的天然课堂。
3 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是资源开发的总原则。开发是目的,不开发资源,社会经济就无从发展,不开发旅游资源,旅游业就无从发展,保护是手段,不保护则难以持久利用,不能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自从1987年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高瞻远瞩地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很快引起全世界关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作出决定,予以采纳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这是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追求公平性。针对可持续发展,1992年6月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首脑会议通过了《21世纪议程》,李鹏总理代表中国作出承诺。1992年7月中国政府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共分4部分:①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②社会可持续发展;③经济可持续发展;④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近年来每年都在“两会”
期间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可见党和政府对资源、环境是十分重视的。我们只有认真执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执行“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的总方针,才能使我们的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在21世纪中叶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可持续发展事关党的事业,国家的兴旺发达,万不可掉以轻心。
以地质遗迹为依托的地质旅游资源,也与其他自然资源一样,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个人和单位,只有爱护、保护的义务,绝无破坏的权利。地质遗迹是地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地质环境又是整个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地质环境是地球演化的产物,主要由岩石圈及其风化产物———土壤组成。人类依赖地质环境生存和发展,人类与其他生物的活动又不断改变着地质环境的化学成分和结构特征。从某种意义说,地质环境是十分脆弱的,十分容易发生变化,如果我们能因势利导,善于利用和改善地质环境,地质环境就能造福人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我国及世界上许许多多以地质遗迹为依托的名胜旅游区一直得到很好的开发和保护,就是证明,它们为旅游产业的发展产生巨大作用。而且越保护好,就越能吸引人们。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也更为清晰,更认识到包括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环境在内的环境保护,保护一切自然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4 地质旅游与知识产权保护
4.1 地质旅游景点及路线的知识产权性
地质旅游景点与一般自然形态景点虽同属于非人工景点的范畴,但它们之间却有较大的差异。地质旅游景点的建立与命名并不依赖景物自然形态的像形,而主要在于其地质上的深刻含义。例如,曾被称为“天塌地陷”可引发出海陆变迁、地壳位移的模拟地质旅游景点,其内涵是极为明显的揉形短轴褶皱,由此生物演化、恐龙灭绝等一系列后续的知识画面来显示并充实景点的旅游内容。地质旅游景点的建立者不但要运用地质知识,而且要能满足游客的心理需要,要根据客观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其创造和创新的精神,这样才能综合各方面的信息来建立地质旅游景点。由此,地质旅游景点必然具有较高的知识含量,而且建立者也必须是十分明显而具体的做了大量智力投入的个人或组织,这是诸如“望夫石”、“剪刀峰”之类的自然形态景点所无法比拟的。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条文,地质旅游景点建立的本身就已具有明显的知识产权性质。
由于相同的地质遗迹内容或者可以取同一个名称的地质旅游景点可能同时存在于不同的地区,甚至广布于国内外,而且人们很难判断它们之间孰好孰差,所以,在这种“资源、机会平等”的前提下,谁最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谁就会最先研究、最先命名有关的景点并开展地质旅游,谁就可能最先占有其知识产权,谁就会最先得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就像广布于世界许多地方的同一个生物种一样,不同地区的同一个物种并不存在孰好孰差,关键在于谁最先对它进行研究、命名并发表,谁就自然拥有其命名权和相应的知识产权。由此,在当前激烈竞争的商品经济大潮和知识经济时代中,我们就不要再等待、不能再等待,客观的竞争形势也不允许再等待了。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创造从零开始,从命名第一个地质旅游景点和建立第一条地质旅游路线开始,尽快地打造地质旅游的完整体系。而在这以前,从理论上逐步研究出一套“地质旅游景点的建立标准”
或叫“建立指南”就更为重要了。当今国内外的有识之士们已指出,“标准”问题是企业技术创新中最高层次的知识产权问题,对此旅游界千万不可忽视。由此,开展地质旅游的每一步都要谋求有关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4.2 开展地质旅游的建议
创造学研究表明,最先迈出的第一步就是创造,就是创新;创造常常从零开始;创造只有第一,没有第二;跟在别人后面,跟在外国人后面的仿效决不可能是创造,更不可能领先。为此,本文提出两点建议:
(1)建议由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地学专业委员会,或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区域旅游开发专业委员会,或国家有关部门出面组织召开关于在地质公园内开展地质旅游的研讨会,进一步认识开展地质旅游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创造的领先性,继而讨论有关“地质旅游景点的建立标准”等系列问题,以便最大限度地掌握地质旅游方面的知识产权,打出国内地质旅游的品牌,为整个旅游事业做出贡献。
(2)建议,或者叫呼吁,各地质公园的决策者或经营者能再次用创新的眼光重新审视地质公园中的有关工作,特别是与地质旅游有关的工作,在完全维护现有旅游设施的前提下用创造的精神环保型地发展地质公园中的地质旅游事业,尽快打出自己独创的、可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特色旅游品牌。
5 结语
地质旅游资源是大自然的无私馈赠,是地球家园统一体的组成部分。开发地质旅游资源,享受大自然的无私馈赠,可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道德情操,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但必须实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开发与保护并重。开发具有中国特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质旅游事业,两者应该相互映衬,相互依托,以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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