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温泉

西藏温泉旅游资源开发潜力评价

  构建区域温泉旅游资源开发潜力评价指标体系
 
  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对区域温泉旅游资源开发潜力进行科学评价的基础,该体系的构建必须根据区域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地域温泉特色、旅游资源科学开发、影响资源开发潜力等综合因素等方面进行统筹考虑。在总结王华等[15]的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从温泉资源价值、区域环境与区域发展综合条件3个方面构建了区域温泉旅游资源开发潜力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目标层、综合评价层、因素评价层和指标评价层4个不同层次的评价体系。
 
  本研究采取典型样本分析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实现科学评价较大尺度区域内的某类旅游资源。其中C1、C2与C3的评价采取典型样本分析,即以省域的各行政地区为单位,从各区抽样评价;其他指标均按照省域(自治区)和各区为单元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指标权重与评分确定
 
  采取专家咨询法,邀请具有旅游、地理、资源、生态、区域经济等学科背景的专家12名,对各层次指标进行两两重要程度判断比较,综合分析得出各层指标权重。为实现温泉旅游资源开发潜力的定量化,对指标评价层进行等级划分,将其分为4个等级,分别赋予76~100、51~75、26~50、0~25的4个分值等级。等级划分参照相关国家标准,结合相关专家建议综合确定,构建温泉旅游资源开发潜力评价的模糊评分体系。
 
  选取典型样本与开发潜力模糊评价
 
  从西藏温泉旅游资源总体情况出发,根据可操作性、科学性、地域平衡性、综合性等原则,在西藏的7个地区分别选择2处具有代表性的温泉资源,共14处,作为样本评价对象(表4)。采取现场踏勘、电话咨询访谈、查询相关文献书籍与各旅游网站等方式,获得西藏各地区相关指标的数值,即表4中所列的各项指标,然后进行模糊评价,再按照表4中各级指标的权重进行计算,最后得出模糊评价结果。
  开发潜力评价分析
 
西藏地区各地区的温泉旅游资源开发潜力差异较大。其中拉萨(60.061)、林芝(56.041)、日喀则(53.923)、昌都(50.227)等4个地区的开发潜力相对较大,而阿里(41.523)、山南(43.170)、那曲(44.265)等3个地区的开发潜力相对较小。
 
  为进一步分析影响西藏各地区温泉旅游资源
 
  开发潜力的因素,按照温泉资源价值B1、区域环境B2与区域开发综合条件B3等3类进行细分。分析得出,温泉资源价值较大的地区为拉萨、日喀则、林芝等;区域环境比较优良的为拉萨、日喀则、昌都、林芝;区域开发综合条件比较好的地区为拉萨、林芝、日喀则、昌都。温泉资源价值占综合潜力值较大的地区为阿里、那曲、日喀则;区域环境占综合潜力值较大的地区为林芝、那曲、昌都;区域开发综合条件占综合潜力值较大的地区为拉萨、山南、林芝、昌都。
 
  开发潜力区划
 
  根据上述综合潜力值分析,将西藏7个地区分成3类开发潜力区,即高潜力区、中潜力区,低潜力区。其中高潜力区包括拉萨、林芝和日喀则,中潜力区包括昌都,低潜力区包括阿里、山南和那曲。